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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丘县四措并举
发布时间:2011-9-27 17:25:22

封丘县 “四措”并举
做好民族宗教工作
一是认真贯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中央、省、市级民族宗教会议精神,指导各乡(镇)对民族团结工作进行全面自查、总结和反思,妥善解决薄弱环节,切实做好我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。 
二是坚持和完善维护稳定的“五大长效”机制,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小组和村管小组的作用,以“四个维护”和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区分性质”为原则,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。  
三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,实行月排查零报告制度。  
四是进一步加强“民促会”工作,全面开展“民族工作进社区”、“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村”工作。使其在宣传政策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   


封丘县委统战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