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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入支架必须经过严格会诊我省七项制度规范介入诊疗
发布时间:2013-11-15 15:37:02

  要植入支架必须经过严格会诊、严禁使用院外植入性医疗器械……近日,从省卫生厅获悉,为规范介入诊疗,省卫生厅在全省实施介入诊疗业务“七项核心管理制度”。
  学科会诊制度要求,拟植入单个支架的,应由2名相应专业介入医师(至少1名为副主任医师)会诊决定。拟植入多个支架的,须严格执行同专业或跨专业会诊制度。其中,对心血管疾病患者拟植入2个支架的,应由至少2名心血管介入医师会诊决定;拟植入3个或以上支架的,须经本机构心脏外科医师会诊同意后实施,未设置心脏外科的,须经至少3名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会诊同意后实施;对神经血管疾病患者拟植入2个或以上支架的,须经至少3名神经血管疾病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会诊同意后实施;对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同一部位拟植入2个或以上支架的,须经至少2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会诊同意后实施;对需实施综合介入诊疗的患者,同一部位拟植入2个或以上支架的,须经至少2名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会诊同意后实施。介入诊疗会诊意见和参加会诊人员必须在病历中记载。   医务人员在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前,要核对有关信息,严格按照相关诊疗规范使用,并向患者或其家属履行告知义务,签署知情同意书,在病案中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相关信息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会诊名义使用院外植入性医疗器械。
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心血管外科主任、硕士研究生导师赵根尚表示,目前大部分介入治疗存在一些适应症掌握的比较松,过度诊断、过度医疗的问题。根据省卫生厅的《规范》,今后我省医疗机构在介入治疗方面将更科学、更合理,经过专家会诊,尤其是全程监控之后,一是保证质量,二是减轻病人的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