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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24万亩面积超1/4
发布时间:2013-12-5 11:41:50

 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24万亩,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9%;目前我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.5万个,种粮大户及家庭农场15538家,规模种植“大户”成为粮食增产的“中流砥柱”。这是记者11月27日从省农业厅获得的信息。
  省农业厅近日选择种植规模50亩至200亩不等的种粮大户及普通农户,开展了粮食种植成本与收益调查。从调查结果看:种粮大户在提高全省粮食生产能力,稳定粮食生产,保障粮食安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。
  按目前农业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,种植小麦、玉米两季计算,种粮大户粮食生产成本与收益如下:小麦亩均成本543.3元,净收益为512.9元;玉米亩均成本424.3元,净收益679元。两季相加种粮大户的粮食生产成本为967.6元,净收益为1191.9元。普通农户粮食生产成本与收益如下:小麦亩均成本706元,净收益为350.2元;玉米亩均成本539.6元,净收益563.7元。加上一年的粮食补贴113元和良种补贴20元,普通农户粮食生产成本为1245.6元,净收益为1046.9元。
  整体来看,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亩均成本比普通户少278元,低22.3%,亩均收益比普通户多145元,高13.8%,规模种粮生产收益明显高于散户。种植面积多少效益最好?调查同时表明,从单位投入产出效益来看,经营面积在200亩左右的种粮大户,亩均生产收益最好。
 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“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流转,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”。今后,我省将通过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、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,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,扶持发展规模化、专业化、现代化经营。
 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,下一步我省将加强政策支持,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,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;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承担实施高标准粮田“百千万”建设工程等财政支农建设项目,支持农民合作社流转农村土地,扩大生产规模,加快培育一批管理规范、特色鲜明的示范社;引导开展合作与联合,加强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等措施,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。
  与此同时,我省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,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,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;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,强化信息沟通、政策咨询、合同签订、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,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条件建设;通过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、强农惠农政策倾斜等措施,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。